法規名稱: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3年02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科長承長官之命,處理本科事務,其職責如左:
  一、本科主管業務之分配與擬辦之審核。
  二、本科主管業務之籌畫及執行之領導與監督。
  三、重要文稿之研擬。
  四、授權案件之代判。
  五、本科所屬人員考核、獎懲之擬議。
  六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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