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734
人,瀏覽人次:
961289213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091年03月01日
條文關聯
第十九條
中央各主管機關所編概算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請求中央補助事項, 於送達行政院後,即交由主計處彙核整理。 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,如有超出行政院核定額度者,主計處得退回該主 管機關重編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