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關聯

受任人向委任人收取之委託報酬,應依委託交易時之資產、委託交易資產
之淨值或其他法令規定之基準,依一定比例計算之。
前項情形,如為共同委任者,受任人應按各別委任人之全權委託交易資產
占全體共同委任人之全權委託交易資產之比例,計算其應分擔之金額,並
載明於對帳單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全體共同委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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