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宜蘭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9年06月03日

條文關聯

  於交通頻繁之重要道路,管理機關得要求申請人於下午十時至翌晨六時
  內施工。施工期間,應採低噪音施工方式,並完成回填工作,如不及回
  填時需備相當長度之止滑鐵板加蓋於管溝上,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警示措
  施,避免止滑鐵板滑動並與路面保持平順,維持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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