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079年03月03日

條文關聯

  國民大會宣言起草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設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三
  人,其人選由主席團提請大會決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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