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

條文關聯

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軍事機關,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(構)、部隊、
學校;所稱情報機關,指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
定之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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