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3年11月0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法第七條所稱機械遊樂設施,指建築基地內固著於地面或建築物,藉
  由動力操作運轉,供遊樂使用之下列設施:
  一、軌道式機械遊樂設施:指雲霄飛車、單軌電車、水上飛船及其他循
      軌道運動之設施。
  二、迴轉式機械遊樂設施:指旋轉馬車、咖啡杯、飛行塔、離心輪及其
      他以單一或多圓心迴轉運動之設施。
  三、吊纜式機械遊樂設施:指纜車、觀覽車及其他以鋼索(鍊)懸吊運
      動之設施。
  四、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管理必要之機械遊樂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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