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

條文關聯

  國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辦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(以下簡稱中科院
  )年度營運(業務)之績效評鑑,設績效評鑑會(以下簡稱評鑑會)。
  評鑑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,由本部指定,其餘委
  員由本部遴聘(派)政府相關機關代表、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
  。
  前項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之評鑑會委員不得少於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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