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財政部組織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

條文關聯

 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:
  一、國庫及支付業務。
  二、賦稅。
  三、關務。
  四、國有財產。
  五、財政資訊。
  六、政府採購。
  七、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。
  八、所屬財政人員訓練機構之督導。
  九、其他有關財政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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