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(86.09.17訂定)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:
  一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之規劃及籌建。
  二、海洋科學與海洋科技展示之主題設計、展品製作、常設規劃及維護
      管理。
  三、海洋科學與海洋科技之研究、教育推廣、實驗及鑑定。
  四、海洋科學與海洋科技文物、標本、資料之蒐集及典藏。
  五、其他有關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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