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辦法所稱運動補習班,係指設班對外公開招生,傳授運動技能者,其 種類如左: 一、技擊運動類:國術、拳擊、柔道、空手道、跆拳道、合氣道、角力 、摔角、擊劍(西洋劍)、劍道(東洋劍)等。 二、休閒性運動類:游泳、桌球、羽毛球、保齡球、溜冰、騎馬等。 三、健美運動類:舉重、健身運動等。 四、其他有關運動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