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省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設各部、室,分別掌
理下列事項:
一、生產部:紙漿製造、紙張生產、品質管制、機械工程、修繕、保養
、儀表修護、車輛修理、動力供應、電訊設備、裝備保養、土木建
築工程施工以及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。
二、營業部:紙類及其副產品之銷售、儲運等事項。
三、企劃部:造紙工程與技術之研究、改良、設計、生產管制及中長程
發展計畫之擬訂等事項。
四、財務部:財務、出納、股務、財產管理及財務保險等事項。
五、物料部:造紙原料、藥料、物料、器材之採購、儲運、租地、造林
及伐林等事項。
六、秘書室:文書、事務、消防、警衛、環境衛生、法律事務、公共關
係及不屬其他部、室之事項。
前項各部、室,得視實際需要分廠、課辦事;營業部並得設業務處及營
業站,辦理產品儲運及推銷業務。
相關令函 (0) 相關判解 (0) 歷史條次 (0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