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標準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86年11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。
  關於標準事項,由經濟部設專責機關辦理。
  本法規定事項,涉及其他機關之職掌者,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辦理
  之。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