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梨接穗輸入檢疫作業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申請輸入梨接穗者及供穗國家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。
  前項輸入梨接穗者應每年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:
  一、供穗園名單清冊。
  二、梨接穗進口計畫書。
  三、前一年度辦理情形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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