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暫行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0日

條文關聯

  船舶機械修造工廠(以下簡稱本廠)設各課、室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  一、設計課:規劃、設計、研究等事項。
  二、工務課:工程計畫、督導、施工、管制、驗收等事項。
  三、業務課:承修工程之議價、訂約、招標等事項。
  四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室:勞工安全管理及勞工衛生管理等業務及其他
      有關事項。
  五、總務室:文書、庶務、出納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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