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大眾運輸補貼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5年09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辦法所稱現有路(航)線及新闢或接續行駛路(航)線,指經該管主
  管機關依申請補貼條件審定之路(航)線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