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

條文關聯

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:
一、機械化一貫作業專用碼頭:指船舶與後線倉棧(含堆貨場)間之貨物
    裝卸作業,均由自動化機械設備操作完成,全程貨物不落地之專用碼
    頭。
二、棧埠作業機構:指經營貨物裝卸、倉儲或服務旅客之公民營事業機構
    。
三、委託人:指委託棧埠作業機構作業之船舶所有人、運送人、貨物託運
    人或受貨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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