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本法第八條規定請領社會工作師證書者,應填具申請書,檢附下列文 件,並繳納證書費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: 一、考試院頒發之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證書或社會工作師檢覈及格證書 影本。 二、最近一年內二寸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