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

條文關聯

本準則適用於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定之食品業者。
食品業設有食品工廠者,該工廠之建築、設施及設備,除應符合本準則之
規定外,並應符合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。
〔立法理由〕
酌作文字修正,並分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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