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乳業管理輔導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3年12月1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:
  一、乳品:係指乳及乳製品。
  二、乳業:係指從事乳品產、製、銷之事業。
  三、酪農:係指乳牛及乳羊畜牧場或飼養戶。
  四、乳品加工製造業者:係指從事乳品加工製造並取得合法登記之業者
      。
  五、乳業團體:係指與乳業研究、發展、產銷等有關之基金會、學會、
      協會、公會、農會及合作社。
  六、廠農產銷體系:乳廠與酪農以一年以上契約方式產銷之協力組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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