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現職公務人員改任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79年05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法施行前,經銓敘機關依法審定簡薦委任(派)及分類職位第一至第
  十四職等現職公務人員,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改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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