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9年01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一次退職酬勞金基數;第三項規定月退職酬勞
  金百分比,其支給標準均依附表一規定計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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