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務人員撫卹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

條文關聯

本法適用範圍,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,並經銓敘審定之人員。
前項人員撫卹之辦理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以現職人員為限。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