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出售市有房地審議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職權如左: 一、出售房地價格在稽察限額以上或情形特殊案件之審議。 二、座落繁盛地區房地出售案件之審議。 三、評議(定)出售房地價格過低或過高案件之審議。 四、出售價款收入之查核及出售經費之審議。 五、其他經專案核定出售案之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