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10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福利金應一律存入臺北市銀行生息,作為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福利事
  業之用,不得移作其他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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