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基隆市建築執照選號作業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08月05日

條文關聯

  執照號碼之分類及收費標準如下:
  一、一般號碼:除特別號碼及選用號碼外,依照流水號編發之號碼,無
      須支付費用。
  二、選用號碼:除特別號碼外,由起造人自行選定之號碼,費用為新臺
      幣二萬元。
  三、特別號碼:由起造人自行選定之號碼,共分四級,號碼及費用如附
      表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