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宜蘭縣墳墓遷葬補償費查估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89年01月04日

條文關聯

  墳墓遷葬補償查估標準如下:
  一、墳墓依其面積分為四級,其級別、面積及補償金額規定如附表。
  二、骨罈未葬(露置)者,每罐補償金額新臺幣五千元。
  三、吉葬(指葬骨罈者)部分,每增加乙罐,增加新臺幣五千元;凶葬
      (指葬棺木未撿骨者)部分,每增加乙具,增加新臺幣一萬元。
  四、未滿八年,屍體尚未腐爛,必須連棺遷葬者,每棺增加遷葬費新臺
      幣二萬元。
  五、墓場植有林木者,依其他規定補償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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