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線廣播電視、行動電話及固定通信網路業者(以下簡稱業者)向道路主 管機關申請挖掘埋設纜線管道,經道路主管機關評估有影響市區交通及市 民通行之虞,未獲核准挖掘者,業者得依本自治條例申請將纜線暫掛雨水 下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