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苗栗縣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4年4月21日

條文關聯

本會任務如下:
一、提供有關學生輔導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。
二、協調所屬學校、有關機關(構)推展學生輔導相關工作之事項。
三、研議實施學生輔導措施之發展方向。
四、提供學生輔導相關工作推展策略、方案、計畫等事項之意見。
五、提供學生輔導課程、教材、活動之規劃、研發等事項之意見。
六、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並結合民間資源,共同推動學生輔導工作
    。
七、其他有關推展學生輔導相關工作之諮詢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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