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興辦公共設施拆除合法建築物賸餘部分就地整建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

條文關聯

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(以下簡稱都發局)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