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漁港興建管理辦法臺中縣施行自治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縣漁港之管理權責劃分如下:
  一、臺中港梧棲漁港由臺中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設管理所或由本府
      委託並指導監督漁會、鄉(鎮、市)公所管理之。
  二、二等、三等、四等漁港及船澳由本府委託並指導監督當地漁會、鄉
      (鎮、市)公所管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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