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彰化縣中低收入戶罹患重傷病看護補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9月2日

條文關聯

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,得向彰化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申請看護補助:
一、設籍彰化縣之低收入戶患嚴重傷、病住院者。
二、設籍彰化縣之中低收入戶患嚴重傷、病住院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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