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南市都市計畫住宅區一般旅館設置自治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2日

條文關聯

在本市都市計畫住宅區設置一般旅館,除都市計畫說明書另有規定外,應
依本自治條例規定申請許可。
本自治條例以本府為主管機關;文化觀光處為管理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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