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縣立托兒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7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花蓮縣縣立托兒所(以下簡稱本所),隸屬於花蓮縣政府(以下簡稱縣
  政府),依法辦理本縣兒童保育等相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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