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已核准區劃為補充兵之役男,於適宜時間對所屬 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實施抽查,如發現有不合區劃標準者,應由直轄 市、縣(市)政府撤銷。 內政部、國防部,每年於適宜時間抽查役種區劃辦理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