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(91.02.27訂定)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7年1月4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每兩個月召開政戰工作會報一次,由局長主持,副局長執行官、副
  局長、各總部、司令部政戰主任及指定之人員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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