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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農田水利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
條文關聯
第二十條
本法施行前,由農田水利會僱用之技工、工友、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僱用 之約僱人員及駐衛警,於本法施行後,由主管機關之所屬機關依其適用法 令及原僱用條件繼續僱用。 前項約僱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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