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

條文關聯

動保處應將下列資訊公開於動保處網站;資訊變更時亦同:
一、取得登記證書之收容處所名稱、申請人、聯絡電話及地址。
二、收容處所收容動物種類。
三、收容處所營運情形。
四、收容處所受動保處補助之補助金額。
五、收容處所設置許可、登記及登記證書經撤銷、廢止或註銷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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