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

條文關聯

內政部得委託相關機構、團體辦理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
證之核發、補發、換發及其他相關業務。
〔立法理由〕
一、本條新增。
二、為利政府機關人力靈活運用,爰規定內政部得委託相關機構、團體辦
    理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之核發、補發、換發及其他相關
    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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