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

條文關聯

經民航局委託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之機關(構)或團體
,由民航局發給委託證書;其有效期間自發給之日起至翌年十二月三十一
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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