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

條文關聯

本會委員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委員會議規則另定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