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0年04月19日

條文關聯

  因施工需要遷移、更新行道樹或其他樹木時,應擬妥施工計畫並檢附施
  工目的、日期、地點及方法等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,並報請本府核定
  。
  主管機關應追蹤遷徙樹木之存活情形,並得自行或委託個人、團體或機
  關採取必要之養護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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