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

條文關聯

船務代理業應於每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終止後一個月內,將結算申報
書、資產負債表之影本各一份,報請航政機關備查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