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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
條文關聯
第二十二條
駕駛車輛於工作場所通行時,應遵守交通號誌及既定路線行駛,不得隨意 變更路線、逆向行駛、違規迴轉或超速,並注意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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