殘廢時間,依下列規定審定: 一、傷口癒合,或石膏繃帶打開後確定本症狀已終止之時。 二、如在傷口癒合,或石膏繃帶打開或在症狀終止後,經相當時日,始 能確定其殘廢者,以確定之日為準。 三、同一傷病已終止之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