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議事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71年07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議事日程所定議案,未能開議或議而未完畢者,經
  主席徵詢代表過半數之同意後,得改定議事日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