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7日

條文關聯

  公墓管理員(人)應於每年底,將公墓管理情形,報請鄉(鎮、市、區
  )公所轉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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