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通訊社、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大眾傳播事業對軍事新聞如有錯誤不實 之報導,其屬於國防部或涉及兩個軍種者,由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協調 更正,其屬於單一軍種者,由各該總司令部新聞主管單位協調更正或依 有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