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

條文關聯

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成立各級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組織,協助
其訂定工作倫理守則,並宣導、鼓勵教保服務人員依工會法組織及參與工
會。
為提升教保服務品質,教保服務機構應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服務及
員工權益重要事務決策之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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