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政府資訊公開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12月28日

條文關聯

  公務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法規定者,應按其情節輕重,依法予以懲戒或懲
  處。
〔立法理由〕
  明定公務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法規定者,依法應予以懲戒或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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